跟大家分享得到課程中的心得~
它的名字叫作:《讓你在公司顯得很能幹的50種方法》。
那天,我在得到電子書裡面偶然看到它。
這種名字,我一掃,心裡就給它打了一個標籤,雞湯書。
而且,不是教你怎麼能幹,
而是教你怎麼“顯得”能幹,這發心也不正啊。
當時就略過了。
但是,過了幾天,這本書居然升到了暢銷榜的前幾名。
而且,我親眼看到有同事讀這本書居然笑出了聲。
那我就得看看了。 這一看,還真就看出了一些心得。
在匯報心得之前,我先跟你說說這本書的來歷。
這書的作者,叫 羅斯·麥卡蒙。
他的本職工作是著名時尚雜誌《時尚先生》的資深編輯。
但是十幾年前他可不是,他只是西南航空公司雜誌的一個編輯。
這個差別有多大呢?
《時尚先生》,那是美國赫斯特報系的著名雜誌,
時尚界的標杆,影響力遍及全球。 而一本航空雜誌呢?
你懂的。
就是在飛機上放在前面的口袋裡讓乘客免費翻翻的那種雜誌。
《時尚先生》的辦公地點,是在紐約的核心區。
那本航空雜誌的編輯部呢? 在達拉斯,在得克薩斯州,出牛仔的地方。
那奇怪,這麥卡蒙是怎麼從一個地方上的小媒體,
突然跑到紐約的主流媒體上班的呢?
這是一個非常偶然的機遇。
話說,那是2005年,
《時尚先生》的招聘主管有一次坐飛機,
偶然看到一本航空雜誌,上面有篇文章寫得不錯,
作者就是這位麥卡蒙,然後給他打了個電話 ,
說你願不願意來《時尚先生》上班?
機會就這麼從天上掉下來了。
其實跳出來一想,這事一點也不稀奇。
內容公司總是求賢若渴。
如果什麼地方看到好文章,如果能聯繫到作者,
總會想有沒有機會把他挖來做同事。
但是反過來,對於當時的麥卡蒙來說,就懵了啊。 那個心情,
就像是大陸一個地方電視台的記者,
突然接到央視的電話,說你來我們這裡工作吧。
他總會想,這是真的嗎? 別是騙我吧?
有一個詞,叫“冒名頂替者綜合徵”,很多名人都遭遇過。
獲得某種成功之後,就感覺:天哪,不會吧? 怎麼會是我
? 我怎麼配得上這樣的成就? 我是個冒牌貨啊。 我其實不行的啊。
不得了,我馬上就要露餡了。
當時的麥卡蒙,就是這個感覺。
後來的事你也猜到了。
他來到了紐約,參加了面試,拿下了這份工作,
然後就這麼在《時尚先生》雜誌待下來了,直到成為時尚界的資深編輯。
他之所以後來寫成了這本書《讓你在公司顯得很能幹的50種方法》,
其實就是早年間那種“冒名頂替”心態的延伸:我是一個僥倖的人,我拿到了不屬於我 的機會,我不能幹,所以我要想方設法讓自己在這家公司“顯得能幹”。
所以,這本書裡寫的內容,幾乎沒有教你怎麼正確工作的,
都是教你怎麼正確表現的。
從怎麼閒聊,到在閒聊的時候如何回應你不了解的話題?
從怎麼微笑,到怎麼閉嘴?
從怎麼和同事吃飯到在吃飯的時候遇到不會念的威士忌酒的名字怎麼辦?
從怎麼在電梯裡面表現到進到會議室怎麼和人握手?
那這本書寫得怎麼樣呢?
坦率地說,你如果預期,會從中學到什麼必殺秘技,那你肯定會失望的。
這書裡寫到的所有題目,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為難到了沒有標準答案嘛。
所以,它的寫法,其實主要是插科打諢,你會看到無處不在的美式幽默,
一邊自黑,一邊黑別人;一邊誇張,一邊逗悶子。
但是讀完了之後,我還是有一個很重要的收穫。
這本書捅出了一個真相:如果你覺得自己配不上目前的地位和成就,
你覺得自己是一個冒牌貨,那麼放心,你身邊每一個人都是冒牌貨,
他們也都缺乏安全感,
他們也只是“顯得很能幹”。
你和他們的差距,不在本質上,就在於細節上。
說白了,這本書的主題就是一個,
優秀是靠細節的套路積累起來的。
一個時尚雜誌的編輯,看問題有這個視角,一點也不奇怪。
一個時尚達人,你說他和普通人有啥區別? 不就是靠一個個穿戴細節,和待人接物的一點點套路技巧積累起來的嗎?
舉個例子,比如說書中有一章,叫“害怕做演講怎麼辦?”
短短才一千多個字,還有大量篇幅是在插科打諢,
你還能指望它真能教會你演講?
這一章中真正有用的就是幾句話,介紹了卡內基式的演講公式:
第一,先講一個與演講主題相關的、動人的個人故事。
第二,為聽眾推薦可採用的具體行動。
第三,簡明清楚地解釋採取該行動的好處。 然後演講結束。
聽著簡單吧? 我自己也會演講,
所以我深深地知道這個公式很簡單,但是超級有用。
你想想看,大量的演講者在乎的是邏輯要嚴謹,
信息要準確,情緒、表情、動作。 就是不在乎對給聽眾具體的行動建議,
說白了就是號召大家干點啥,更不在乎這些行動建議給聽眾帶來的好處。
他們為什麼不在乎呢?
他們以為聽眾是來聽演講的。
錯,聽眾關注的永遠是自己的難題、挑戰,
你作為演講者,提供一種行動建議,不管聽眾是不是採用,對他都有啟發。
除此之外,這都是你演講者自己的事,和聽眾無關。
你就是說的天花亂墜,也不是好演講。
卡內基的演講公式很簡單吧?
下次你要是有公開演講的機會,建議你就照著試試,保證效果好。
你看,這就是套路。
套路多一點,你離優秀就近一點。
你並不是真的很能幹,只是顯得很能幹。
再舉書裡的一個例子。
前面我們說到,2005年,麥卡蒙來到人生地不熟的紐約面試,
那種戰戰兢兢的心情你也想得到啊。
他非常緊張,提前做了很多準備。 準備了十頁紙的材料,連夜背誦。
第二天發現,用不上。
面試的時候,聊的大多是:“你喜歡住在得克薩斯啊?”“你喜歡吃油酥點心啊?”這些問題。
多年後,麥卡蒙回顧當年的那場面試,發現自己最起作用的是說了這麼一句話。
面試快結束的時候,
他說:“我跟你聊天很高興,如果你現在將我扔出你的辦公室,不聘用我,這也一定會是我有過的最精彩的經歷。”
這句話說得好,我自己被面試過,也面試過人,體會得到這句話的威力。
發現你的才能,這是面試之前就完成的工作。
面試是幹嘛呢?
是未來的老闆和雇主
想發現你的謙遜、率真、熱情和感恩之心。
這句話一出口,就說明,他真的是喜歡這家雜誌社,而且不以是否被錄用為前提。
你要是學會了這句話,並且能用你自己的方式說出來,
這就是又攢了一個套路,會更加“顯得很能幹”的。
世上本沒有什麼優秀,你裝得多了,細節攢夠了,顯得優秀的次數多了,便也真優秀了。
以上純屬心得,不具任何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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